彰武县政府采购中心 受彰武县水利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对彰武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采购项目(ZWXZFCGZXC2018016)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
一、 采购内容:水质检测服务机构1家。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预算资金为43万元,最高限价:41万元。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本次招标采购产品须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中标价包括:运输费、检测费、税金等中标人应承担的一切费用;本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相关采购内容如下(详见第二章):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投标人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服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五)合格投标人还应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参与阜新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首先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请详阅阜新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fuxin.gov.cn,“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一) 2018年3月28日至 2018年4月03日(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附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套。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3、招标公告前6个月内任意月份依法纳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非三证合一必须提供)。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非三证合一必须提供)。
以上证件均需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到彰武县政府采购中心(彰武县财政局一楼)领取。
五、递交响应文件、接收保证金截止及磋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年4月11日9:00(北京时间)
接收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 2018年4月10日10:00 (北京时间)
汇款地址:
收款人:彰武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辽宁彰武金通村镇银行
帐 号:320011201100000259 行 号:320229200010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彰武县政府宾馆北楼3楼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注:进入会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与投标和投标文件无效。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彰武县水利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彰武县
联 系 人:柏平 13841833890
采购代理机构:彰武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彰武县财政局一楼
项目联系人:陆先生 宋女士 0418---6949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