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湖北省建始县新城区供水工程PPP项目 已由建始县人民政府 批准,项目实施机构为建始县水利水产局。项目已具备社会资本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省建始县新城区供水工程PPP项目
授权主体:建始县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建始县水利水产局
项目类型:新建+存量;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2.2.1净水厂工程
长梁乡红石垭村独寨子新建水厂一座,近期供水规模2.4万m3/d,远期供水规模4.8万m3/d,水厂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网格絮凝沉淀池、加氯加矾间、气水反冲洗滤池及反冲洗泵房、清水池、管理房等。
2.2.2原水管道工程
设计净水厂附近已敷设了原水输水干管,属于木桥河水库配套工程,本次仅需敷设由水厂至原水输水干管之间的0.5km管线,管径为DN800,采用球墨铸铁管。
2.2.3配水工程
①调节池工程
长梁乡桂花村处新建1座1600m3调节池(兼做减压池),设置二次消毒房。
②下坝新城区配水工程
新建下坝新城区配水管网13.54km,其中DN800球墨铸铁管道2.29km,DN400球墨铸铁管道5.09km,DN200PE管道3.8km,DN160PE管道2.36km。
③业州老城区连通干管及茅草坝工业园支管工程
新建县城连通干管及茅草坝工业园支管12.93km,其中DN800球墨铸铁管2.91km,DN400球墨铸铁管道3.91km,DN200PE管道2.61km,DN160PE管道1.52km,DN110PE管道1.98km。
④陇里集镇片配水工程
新建陇里集镇及白云、双河等村配水管网35.21km,其中DN400球墨铸铁管道1.34km,DN315PE管道4.86km,DN200PE管道10.34km,DN160PE管道12.82km,DN110PE管道5.86km。
2.3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442.18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总投资为9014.25万元,工程区征地移民安置补助费258.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202.09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65.81万元,基本预备费901.43万元。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采购需求
本项目中的新建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运作,即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本次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的社会资本(中标人),将与建始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机构(建始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5%;政府出资人代表和社会资本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按各自认缴的持股比例分期同步缴纳到位。注册资本拟定认缴方式为:自项目公司注册之日起15日内,按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4:6比例100%缴足认缴出资额。
基于建始县兴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长梁分公司水厂(存量)与本项目新建水厂的供水范围有一定重合,长梁分公司水厂将通过委托运营(OM)方式交由项目公司运营,统一收取水费。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合作期内,政府以向项目公司进行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承担运营补贴支出。政府承担部分直接付费责任。项目公司完成本项目投资、建设并经验收合格后,需提供运营管理维护服务,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用户收取自来水费用,并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能存在的差额补贴,以弥补其建设投资、经营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
本项目设计采用差额补贴与返还机制。合作期内,如果实际平均水价低于供水结算单价,则政府方按照基本售水量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贴。如果实际平均水价高于供水结算单价,项目公司应按基本售水量将差额部分的75%返还给政府方。
本项目合作期为26年(含建设期2年)。
三、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3.1参与公开采购的社会资本方申请人应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
3.1.1主体要求:投资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资质要求:投资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技术能力:投资人须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提供技术管理方案)。
3.1.4业绩要求:截止本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五年内,投资人具有在中国大陆地区投资、建设或运营累计日供水量4万立方米以上供水厂设施的经验。(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或交付使用相关证明为准)。
3.1.5企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6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未决诉讼和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1.6社会资本方须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1.7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1.8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方申请人即为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合格社会资本方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方不足三家的,则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请于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湖北省建始县建始大道货运信息交易大楼),持以下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 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5.4 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不能参与资格预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否则招标方将拒绝其投标申请。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23日9:00,地点: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湖北省建始县建始大道货运信息交易大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建始县水利水产局 代理机构: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船儿岛路7号
联系人: 王卓 联系人: 谭锐
电 话: 15027193000 电 话: 1597243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