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永年区张西堡镇马军营村垃圾污水处理站垃圾处理设备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45590020004
项目联系人:刘韶萌
项目联系电话:0310-5233165
采购人:永年县农工委
采购人地址:永年县农工委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6633276
代理机构:河北泰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丰收路天园街5号2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5233165
预算金额:3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6月0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5-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5-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区第 2 号窗口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且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检测报告。4、供应商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5、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财务状况报表、近六个月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近三个月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及被授权人)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7、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开具。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合格
备注: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1)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开户许可证;(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检测报告。(5)供应商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6)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财务状况报表、近六个月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近三个月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及被授权人)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