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全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项目核查和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现状摸底调查及自治区污水、垃圾“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购买磋商文件:
1、项目编号:ZFCGHY-20180070
2、项目名称:全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项目核查和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现状摸底调查及自治区污水、垃圾“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项目
3、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
(1)内容:本项目共分三个包,第一包:乌鲁木齐市、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州;第二包:阿克苏地区、巴州、哈密市、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第三包:伊犁州、博州、塔城地区、昌吉州、吐鲁番市。
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预算:66万元(第一包:22万元;第二包:22万元;第三包:22万元)
4、资质要求:
(1)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2月、3月或者2018年2月、3月、4月社保缴纳证明)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4)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人缴纳社保人员;
(5)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地区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和后续服务能力。
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可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查阅购买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领取:
时间:2018年5月30日起至2018年6月5日(每天10 : 30时至19:00时,节假日休息)
地点: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本公告第4条、资质要求(2项-5项)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均为原件)。以上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6月8日11 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地点: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联 系 人:王鹤宇
电话: 18997972745
传真: 0991-463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