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汉川市财政局汉财采计[2018]196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汉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其汉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直饮水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编号:DHZFCG-2018-0523
1.2、项目名称:汉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直饮水系统项目
1.3、建设地点:汉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4、采购内容:直饮水系统(详见第三章)
1.5、预算金额:48万元
1.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饮水设备安装调试
1.7、质保期:1年
1.8、付款方式:中标后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内容;
2.2、供应商所投直饮水设备获得涉水相关批件;
2.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供应商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报名。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3.1凡资格及条件符合要求且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均可于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川市文化路92号世纪新城)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2供应商报名时由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参加,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单独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④供应商所投直饮水设备获得涉水相关批件;
⑤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供应商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现场审核,及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备查。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上午9:00分;递交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川市文化路92号世纪新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二代身份证)原件等磋商文件要求携带的有关资料全程参加报名和磋商活动,不得更换或缺席。
五、磋商保证金的缴纳:
1、供应商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4小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仟元整(8000.00元)
开户行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孝感乾坤大道支行
帐 号:4205 0168 2208 0000 0320
行 号:105535010604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汉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龙主任
电话:17771215989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慧军
电话:0712-8381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