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山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盘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盘山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县行批字[2018]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山县国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盘山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古城子镇污水中水回用工程设计
2.2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2.3项目地点:古城子镇
2.4工程规模:古城子镇污水中水回用工程占地面积24889㎡,中水厂生产规模约10000m³/d。(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纸设计
2.6计划周期(工期):2018年07月14日至2018年08月09日,计划工期27天
2.7合同估算价:19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拟派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3.2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单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2日至2018年06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元)
账号名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号:2100 1730 9370 5250 3910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交纳,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时需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8年06月13日至2018年06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07月03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山县国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盘山县政府综合写字楼
联 系 人:罗超越
电 话:0427-5586065
交易中心: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盘山县政府楼后西侧附楼207室
联 系 人:孙龙家
电 话:0427-355012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1319031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