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PPP项目已由虎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虎林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虎政函[2018]29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由虎林市人民政府作为授权主任委托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就虎林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PPP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社会资本方。现将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授权主体:虎林市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虎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名称:虎林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PPP项目
4、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5、项目位置:虎林市虎林镇桦树村,穆棱河岸北侧,现状污水处理厂的东侧
6、建设规模:建设规模2万m3/d。主要处理工业污水及部分的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类标准,处理后的水排入下游的穆棱河
7、建设内容: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污水处理厂建筑面积6557.63m2,主要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改良A2/0生化池、二沉池及二沉池配水井、深度处理间、紫外消毒间、污泥脱水间、污泥回流池、污泥储池、锅炉房改造等及其与之配套的附属工程
8、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9、投资规模:本项目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总投资为8348.1万元
10、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贴
11、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共2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8年,建设期和运营期具体时间在PPP项目合同中约定
12、运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13、股权比例:社会资本方占股90%
二、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1、社会资本方(以下称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污水设施运营或污水处理服务),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即可)
4、建设期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本申请人或申请人全资控股子公司企业注册人员,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递交预审申请文件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时拟派的项目经理一致,不允许更换,否则申请无效(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为准,如技术职称不填写专业则视为无专业;(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即可)
5、自2015年7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申请人至少具备一项不小于0.3万立方米/日的水处理项目业绩(BOT模式),提供合同,时间及规模以合同为准;(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即可)
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7、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财务实力。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要求。
8、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用,在本项目投标期内在本项目所在地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招标采购活动,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须授权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并且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5)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申请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10、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以承诺函(此承诺函列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形式,声明并保证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其所提供披露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的、准确的,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资格预审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承诺函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在当前所有未决诉讼、违约或法律纠纷均应不影响本项目运作或对项目可能造成实质影响;
(2)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3)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内,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有罪等)。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4)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没有在截止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发布之日前五(5)年中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的行为。本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10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
2、获取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星光耀广场办公1号楼2921室)。
3、售价:资格预审文件10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应于2018年7月24日09时30分止,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提交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群力新区星光耀广场办公1号楼29层),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六、资格预审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资格预审将于2018年7月19日09时30分,在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群力新区星光耀广场办公1号楼29层)开标,申请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虎林市人民政府
地 址:虎林市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467-5848776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群力新区星光耀广场办公1号楼2921室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451-8871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