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已由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关于明确泰兴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实施主体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现委托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4个村污水处理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泰兴市
(2)规模:施工工程造价约2375万元,主要包括污水管道敷设,塑料井安装、道路拆除修复、化粪池、泵站、处理设备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3)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30日
2.2招标范围
泰兴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14个村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包括泰兴市黄桥镇勤丰村、合心村;分界镇滕兴村;元竹镇野叶村;张桥镇东联村;新街镇白马村、车马庄村、管凤村、孔叶村;宣堡镇纪沟村、联新村;虹桥镇封祝村、高圩村;广陵镇宁界村)
各投标人可参加上述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40%,工程决算审计后按监理结算价结清余款(监理结算价=工程审计价×中标监理费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
(1)在泰州市域外无在监工程。
? (2)在泰州市范围内最多有两个在监工程。
□ (2)在泰州市范围内无在监工程。
注:以上在监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3 投标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工作期间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担任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400万元城市或农村污水管网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2)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4)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打印“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单”。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7月5日 0:00时起,至2018年7月10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曾涛路162号 地址:江苏省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5室
联系人:叶斌 联系人:钱钱
电话:13951156788 电话:0523-87766517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办法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