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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市广安区苏溪乡场镇道路及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工程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本项目经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区发改项〔2018〕217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广区发改比〔2018〕222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广安市广安区苏溪乡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广安市广安区苏溪乡场镇道路及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 广安区苏溪乡三苏街
实施时间 2018年 10月 工期 92个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雨水管网改造1034米,污水管网改造1540米,污水支管道2025米,检查井88座,人行道改造388米,道路扩宽长388米,宽2.5米,道路黑化563米,宽8米,人工湿地32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建设资金 专项资金。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其他 工程发包价按财政评审的预算控制价下浮7%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广安市广安区苏溪乡场镇道路及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其他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必须是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明。2、按“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必须注明所投项目标段名称。3、投标企业提交的材料除提供原件以供查验,同时还需提供一份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交业主存档,报名截止查验资料开始后业主方不再接受资料变更及补正等。投标保证金按照“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方式提交的统一由业主按规退还,投标保证金按照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方式提交的统一由网站按规退还。4、中标后3日内进场施工。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10月10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8年10月16日09时3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广安市广安区苏溪乡财政所

  开户银行:广安农商银行苏溪支行

  账 号:8816012000488034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335.96 16.79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6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广安市广安区苏溪乡人民政府

  地 址:广安区苏溪乡三苏街1号

  联 系 人:刘江山

  联系电话:0826-2666101

  传 真:0826-2666101

  电子邮件(E-mail):2401897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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