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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钦江(灵山段)水环境治理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E4507002846005569001001 三、首次招标公告发出时间日期:2021年11月4日 澄清内容: 1、原内容: 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 3.3.1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已完成验收质量合格的,总投资在100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业绩现更正为: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 2、原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项目业绩:□无要求;?有要求。 现更正为: (2)项目业绩:?无要求;□有要求。 3、原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4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指 2018 年 1 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现更正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4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无 4、原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双方均需提供;其中,施工单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删除) 5、原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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