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河重点段三期右岸河漫滩治理与水环境保护工程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伊发改字〔2021〕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伊通河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经建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工程位于伊通河重点段三期(九开大桥-范家拦河闸)右岸河滩地。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河重点段三期右岸河漫滩治理与水环境保护工程(一标段);
招标编号:JLJJ-GCZB-20211102;
招标内容:建筑工程、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
计划工期:2022年1月6至2023年1月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