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湄潭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勘察设计澄清公告
贵州省湄潭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勘察设计澄清公告
\n致:各投标人
\n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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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质条件:
\n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n2.资质要求:
\n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
\n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