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12-3 | 数据编号: 2134777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泾川县党原镇村庄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党原镇村庄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已由泾农发【2021】383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有关规定,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泾川县党原镇人民政府, 现委托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企业是从甘肃省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 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党原镇村庄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对党原镇吊沟村、陈袁村、赵家村、唐家村、湾口村、合道村、徐家村、完颜洼村等8个脱贫村及其他非贫困村村内残垣断壁、废弃危房、乱搭乱建、门前“三堆”等进行拆除清理,对因雨水损坏的生产道路进行维修。共拆除废弃危房、残垣断壁205处,清运垃圾5200立方米,对7.6公里生产道路部分进行维修;
3.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控制价584137.65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内容:本项目实施方案内所有工程施工。
6.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1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