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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2-4 数据编号: 213651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海南省万宁市小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纳潮活海工程(港北口门拓宽)项目招标公告

海南省万宁市小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纳潮活海工程(港北口门拓宽)项目(项目编号:hizw2021120301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12-3 18:40:0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南省万宁市小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纳潮活海工程(港北口门拓宽)项目(项目编号:hizw20211203013)已由万宁市行政审批局以万行审批(2021)5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万宁市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海南省万宁市和乐镇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对港北口门拓宽至28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旧拦沙堤(长 325m)及护岸(长204m),新建拦沙堤长382m,新建北岸防潮堤长 288m,新建南岸防潮堤 111m,改建加固旧护岸 459m,河道清淤面积 121751 ㎡。。招标控制价69,035,410.77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海南省万宁市小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纳潮活海工程(港北口门拓宽)项目;标段编号: hizw20211203013001;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69035410.77002.5招标范围:标段1: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6质量要求:标段1: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和水利水电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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