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密山市兴凯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密山市兴凯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至黑龙江凯普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达道街1-47号)或通过邮箱发送材料(营业执照、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kprgc2021@163.com获取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PR[公]2021-031
项目名称:密山市兴凯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预算金额:2289.68513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89.68513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项目编码:KPR[公]2021-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密山市兴凯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密发改【2021】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密山市兴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密山市兴凯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2.2建设地点:密山市兴凯镇
2.3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12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8月1日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22896851.35元
2.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