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阳2020年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见》、鄂土整办函【2020】2号《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2020年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2020-2022年)》等相关文件要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0年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20年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青岗坪、龙王冲、白沙驿、七里坪村。
2.3、资金来源:社会投资方自筹资金。
2.4、建设规模:项目区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贺家坪镇,距宜昌市城区40公里,距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55公里,范围涵盖青岗坪、龙王冲、七里坪和白沙驿4个村,项目区总面积为11489.32公顷。
2.5、招标范围:各标段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及其他工程等)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2.6、本次监理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壹佰万零伍仟元整(1005000.00元整)。
2.7、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目标。
2.8、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目标。
2.9、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规定的合格标准。
2.10、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履约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12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因工程延期造成的监理期延期,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