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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2-29 数据编号: 219240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太湖县长河干流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太湖县长河干流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1标段已由 太湖县人民政府以《关于太湖县长河干流水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太政秘〔2021〕96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太湖县长河干流水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太湖县长河干流水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编号:皖H3210290
2.2 项目名称:太湖县长河干流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1标段
2.3 建设地点:安庆市太湖县
2.4 工程概况:本次水环境整治工程范围为太湖县境内长河干流1号堰上游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平整、护岸、砼护坡生态修复、交通道路、景观工程等。工程投资约5000万元,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
2.5 招标范围: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2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3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
2.7 招标类别: 水利 -施工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014年1月1日(以完工验收的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2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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