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委托,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无线电便携式宽带监测接收机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AZC-2022010002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线电便携式宽带监测接收机采购
(三)采购方式: R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四)预算金额:30万元
(五)最高限价:30万元
(六)采购需求: 无线电便携式宽带监测接收机,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 同签订并见证后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到位。
(八)本项目(□是R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所报无线电便携式宽带监测接收机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生产厂家代理授权书。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并经淮安市信用办备案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必须在BBB级及以上 。
(五)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