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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4 数据编号: 222262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平和县大溪镇后时片区防洪工程公告

平和县大溪镇后时片区防洪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大溪镇后时片区防洪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平和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和县水利局大溪镇后时片区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平水【2021】5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地方筹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和县大溪镇后时片区防洪工程(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漳州市平和县大溪镇;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概算总投资3595.46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治理河道总长5481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防洪堤492.1m,新建护岸4823.7m,新建护脚259m;新建防汛道路325m;布设排涝(水)涵管8处;河道清淤清障 5481m,清淤量8.6万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25763088元(含暂列金¥122000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工程主体要求2022年10月1日前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200000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取6%(含)~12%(含)】。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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