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医院区污水处理站
转鼓式格栅除污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河医院区污水处理站转鼓式格栅除污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需求1.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医院区污水处理站转鼓式格栅除污机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ZDYFYCGCHQ2022-030
3.采购产品名称及数量:
转鼓式格栅除污机 2台
4.主要性能参数及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及磋商文件。
5.采购范围:上述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和系统的供货、运输(各项运输费用)、保存保管、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后期服务及技术支持等全部内容,直至交付采购人使用的交钥匙工程。
6.安装、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等资质材料,资质包括法人授权、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各级厂家及代理商授权、供应商资质、厂家资质、总代资质、层层代理商资质;
2.投标设备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3.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或其跳转网站渠道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结果,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结果,被列入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后,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财务要求: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