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2-6-28 数据编号: 265190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嘉兴海宁高新区钱塘新城提质升级——高新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EPC项目公告


海宁高新区钱塘新城提质升级----高新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高新区钱塘新城提质升级----高新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epc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盐仓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长安镇
2.2项目概况:主要新建净水站一座,设计规模为7.5万m3/d,采用超磁混凝沉淀工艺;同时完善相关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2.2概算投资:约36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工程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报告编制、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3.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要求及发包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验收合格,并满足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4.合同服务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前完工。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国内设计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6.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投标单位应熟悉掌握本单位建造师投标及中标情况,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