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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6-28 数据编号: 265397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远安沮河国家湿地公园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三桥北门段湿地生境修复补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北远安沮河国家湿地公园 2022 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三桥北门段湿地生境修复补偿),已由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远安沮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编号:YAGQT0012-202201-01
2.2本招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本次建设位于鸣凤镇沮河三桥北门段,湿地修复长度约1.6千米,面积约14公顷。建设内容包括:湿地水域开挖23000平方米;湿地防渗处理约3900平方米;护岸防护1600米,改造铺设碎石步行道2640平方米;移植树木3000株,栽植乡土树木1200株,栽植攀缘植物1600株,播撒花草籽23000平方米,种植水生植物13600平方米等。
2.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7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20]39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提供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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