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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6-30 数据编号: 265887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袁河芦溪县段工程4标宣风段工程公告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袁河芦溪县段工程4标宣风段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袁河芦溪县段工程4标宣风段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袁河芦溪县段工程4标宣风段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芦溪县宣风镇。
2.2.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 2379.64万元
2.3.计划工期:约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清淤疏浚、护岸工程、预制混凝土排水管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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