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区龙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二标段)公告
涪陵区龙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涪陵区龙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二标段)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20]69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蔺市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蔺市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涪陵区龙潭河(蔺市镇、石沱镇、新妙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包含河道治理工程、防汛通道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4058.62万元。
2.4 招标范围:涪陵区龙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二标段)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图
说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2个单位组成;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3)联合体被授权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即可;
(4)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交纳;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07-04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2-07-05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发布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