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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6-30 数据编号: 266208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兴山县2022年度三峡水库库区基金项目(房建)—兴山县昭君镇昭君村向家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2022年度三峡水库库区基金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2]103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三峡库区基金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山县昭君镇昭君村向家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兴山县昭君镇昭君村
2、建设规模:对昭君镇昭君村向家台子移民安置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房屋外墙面改造16栋,改造面积4111.51m2;新建77m2观景平台1处,并在观景平台内侧挡墙绘制昭君文化主题的浮雕100m2;新建69.89m2廊厅1座;对南阳河昭君村委会段右岸进行绿化,绿化面积1037.09m2;对原兴发地磅房2处挡墙和生态坝进行加固处理,共加固挡墙110.32m,加固生态坝1座,长55.5m;维修太阳能路灯300盏等。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21.449744万元。
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如: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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