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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7-1 数据编号: 266615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安庆市城区沿江两湖三河坡岸缓冲带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安庆市城区沿江两湖三河坡岸缓冲带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庆市城区沿江两湖三河坡岸缓冲带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二期)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备,招标人为 安庆市园林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C-AQ-2022-156 FS34080120220860号
2.2项目名称:安庆市城区沿江两湖三河坡岸缓冲带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二期) 
2.3建设地点:安庆市
2.4工程概况:本项目内容主要为:西小湖、新河、康熙河的部分坡岸缓冲带与水域生态修复工程及运维,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工程投资约3380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200日历天,竣工验收合格后运维期3年。
2.7项目类别:市政-施工、运维。
2.8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但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个工作日内,能够从其他项目撤出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须满足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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