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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9-22 数据编号: 294494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北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沧州市中心城区大运河文化战略生态修复与通航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集装箱)采购谈判公告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沧州市中心城区大运河文化战略生态修复与通航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集装箱)采购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22G-CZSTLD-WZ-022-002
1.采购条件与依据   
1.1本谈判项目由局发展[2022]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沧州大运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沧州市中心城区大运河文化战略生态修复与通航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的施工物资--集装箱--进行公开谈判。
1.2谈判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设物【2018】185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大运河文化战略生态修复与通航(渤海路—海河路)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运河中心城区段,北至渤海路,南至海河路,13.7公里包括堤顶路以外边坡、河滩地、水域以及堤顶路两侧植被。项目建设内容有:对中心城区13.7公里运河两岸进行文化战略生态修复与通航建设,包括沿线生态修复及配套工程、慢行系统及配套服务设施优化改造、车行桥改造、旅游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运河生态监测等。项目总合同额为7.2321亿元整,我项目部施工2.187亿的工程。
2.2谈判内容:
详见谈判公告附件四:谈判物资、包件清单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集装箱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企业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供应商供应能力要满足采购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代理商出具为其供货厂家的授权证明,及其供应厂家的生产能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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