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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9-22 数据编号: 294600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凤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疗医用纯水工程招标公告(一次)


凤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疗医用纯水工程招标公告(一次)
 
凤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疗医用纯水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jy.ggj.huai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2CG1029
项目名称:凤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疗医用纯水工程
预算金额:4800000元,财政资金;
最高限价:4152707.81元;
采购需求:凤台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疗医用纯水工程项目内容:纯水主机房内预处理系统、反渗透系统、中央控制系统、纯水储存及分配系统、机房内设备连接管阀件、监测仪表等以及机房至各终端用水点的管阀件等。纯水系统的深化设计、供货、现场安装、调试和负责通过相关验收(含政府有关权威检测机构检验报告及费用),即交钥匙工程。具体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70日历天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1、不适宜原因: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2.2、供应商对此存在质疑的,应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本项目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文件要求,对小微企业提供的投标报价给予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评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
二、三类医疗器械,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相应类别,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应类别,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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