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水务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武汉市水务综合大楼节水型机关创建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市水务综合大楼节水型机关创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LXY-2209-ZG080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2097810-7311
3、项目名称:武汉市水务综合大楼节水型机关创建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0(万元)
6、最高限价:90(万元)
7、采购需求:
武汉市水务综合大楼节水型机关创建,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本次项目共分1个项目包。
8、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提供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28日至2022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