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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9-28 数据编号: 2966542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福建漳州国省干线公路联十五线东山生态环岛公路乌礁湾段(亲营村至澳角村)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答疑纪要(一)公告

国省干线公路联十五线东山生态环岛公路乌礁湾段(亲营村至澳角村)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答疑纪要
(一)
招标编号:E3506260601800112003
国省干线公路联十五线东山生态环岛公路乌礁湾段(亲营村至澳角村)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的疑问回答:
(1)根据投标人须知(P12)第3.2.4条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中“投标人报价的组成(即本工程项目总费用)包括勘察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两部分”,请问本次投标报价是否只需对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下浮率的K值进行报价,无需对勘察设计费进行单独报价?
回答:按照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的“
一、投标函、投标函附录””的要求进行报价。
(2)投标人须知(P7)里面计划工期与其它地方描述不一致。
回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二节第1点内容。
(3)P15、P17、P27关于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不一致。
回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二节第2点内容。
(4)P47、P88、P102关于履约保证金退回时间描述不一致。
回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二节第3点内容。
(5)招标文件没有明确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信息,请提供。
回答:本项目不支持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故不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账号信息。
(6)招标文件P23,“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合格有效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因营业执照已取消年检制度,请问该条款是否修改为“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回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二节第4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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