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永丰县恩江南岸综合旅游休闲区滨江生态旅游点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永丰县恩江南岸综合旅游休闲区滨江生态旅游点
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永丰县恩江南岸综合旅游休闲区滨江生态旅游点配套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由永丰县发改委以永发改招标核字【2022】21号核准招标,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工程名称:永丰县恩江南岸综合旅游休闲区滨江生态旅游点配套工程
三、工程地点:永丰县恩江南岸潘家村、傅家新村与桥南、贯岭新村
四、工程概况:道路工程面积25079.1平方米,雨水管网3635米,污水管网3851.5米,消防给水工程2447.58米,高杆太阳能灯14套,壁挂式太阳能灯67套,铺装面积1537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3300平方米,绿化10062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697.2平方米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及融资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约3278.77万元
八、招标范围:道路工程面积25079.1平方米,雨水管网3635米,污水管网3851.5米,消防给水工程2447.58米,高杆太阳能灯14套,壁挂式太阳能灯67套,铺装面积1537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3300平方米,绿化10062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697.2平方米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
3、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 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应组建项目部,并拟派建造师一名、“四大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各一名。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须为市政专业,专职安全员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本工程拟派注册建造师和 “四大员”( 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投标;
6、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