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部分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景观绿化)监理招标公告
无标题文档合肥市部分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景观绿化)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部分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景观绿化)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部分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景观绿化)立项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22]887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部分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景观绿化)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FBZ0219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BFFBZ02194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主要是对包河大道、繁华大道、龙川路、长江西路、金寨路、南一环、马鞍山路、上海路、方兴大道等九条道路实施景观绿化提升,道路总长约55千米,绿化提升面积约40万平方米。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工程估算总投资8200.68万元
2.8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开工日期2022年10月,建设周期约120天。
2.9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养护期满移交止。
2.10招标范围:合肥市部分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景观绿化)监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九条道路红线内苗木补植或更换、红线外绿化提升(含垂直绿化)、高架挂盆更换等。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147.7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园林绿化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应该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