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农村饮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城市供水管网延伸罗溪至西村段及青龙龙阁水站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徽省宁国市农村饮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城市供水管网延伸罗溪至西村段及青龙龙阁水站工程、ngs-gc-gk-2022092已由宁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以宁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项目备案表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宁国市乡投水务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国市乡投水务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公司为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采用不见面开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农村饮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城市供水管网延伸罗溪至西村段及青龙龙阁水站工程
2.2 项目编号:ngs-gc-gk-2022092
2.3批文名称及文号:宁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项目备案表
2.4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要对宁国市西村、万福实施城市供水管网延伸,新建青龙乡龙阁村单村水站,主要建设完善双水源工程、制水能力提升、管网延伸和互联互通,形成区域一体化供水格局,实施单村水厂(站)规范化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2.7 项目性质:工程施工
2.8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9 建设地点:宁国市
2.10 本项目控制价(人民币):11437214.56元(含暂列金80万元)
2.11 其他:
1)、投标人可通过电子系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质疑),为保证异议(质疑)的及时处理,请异议(质疑)人在发出异议(质疑)后及时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2)、本项目纳入宁国市公管局ifa人脸识别系统考核(宁公管(2020)6号文件)。
3)、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 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2021〕46号)为准):
3.2.1 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3.2.2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2.3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2.4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3.2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