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装备公司南海东部区域新增井槽项目管道配件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装备公司南海东部区域新增井槽项目管道配件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装备公司南海东部区域新增井槽项目管道配件 标段(包)编号:22-CNCCC-HW-GK-2094/0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下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承揽的恩平23-1平台新增井槽、惠州25-8平台新增井槽与西江24-3B平台新增井槽等项目,拟采购管件一批。 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管件452项 主要技术规格:涉及法兰、盲法兰、弯头、三通等各类管件452项,材质为碳钢、316/316L不锈钢,双相不锈钢和铜镍合金等,压力等级为CL150~CL6000 数量:452项 交货地点:惠州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滨海12路9号物流基地3#门 交货期:每批次供货周期不超过45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提供货物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或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类别包含压力管道管件、压力管道法兰。
(1)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开标阶段进行“公开信息”响应。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已完成的管件(每个业绩同时包含弯头、三通、异径管)供货业绩至少2个,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验收文件(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供货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