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口县县城高家沟片区山洪治理及排水设施项目答疑补遗文件公告
城口县县城高家沟片区山洪治理及排水设施项目
答疑及补遗
(1)
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质疑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以吗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遗部分
(一)招标文件中补充约定甲供材的要求如下:
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及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批后工期予以顺延,除此之外,发包人不向承包人赔偿其他损失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发包人为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供应,本项目的甲供材由发包人集中供应。但并不免除承包人对上述材料的质量控制责任。集中供应的材料、设备的范围及交货地点按合同约定执行。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对于集中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做如下进一步约定:
(1)集中采购供应的材料或设备应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承包人应要求发包人提供其产品合格证明及其他必要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