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枣阳市2021年整村统筹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枣阳市2021年整村统筹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枣阳市朝阳东路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10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Q202202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83-2022-00195
3、项目名称:枣阳市2021年整村统筹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89.1867(万元)
6、最高限价:189.1867(万元)
7、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体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评审办法按6%工程类按3%)的价格给予扣除。(本项目不适用)。
5)联合协议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为3%(工程类为2%)。(本项目不适用)
注:中小企业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019年4月(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及以上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20或2021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为准)。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2022年01月以来任何一个月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