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清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渔溪镇村内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渔溪镇村内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审批〔2022〕46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其它 , 招标人为 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福清市渔溪镇后朋村、后岐村、上张村、下里村、南升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福清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渔溪镇村内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项目总投资为656.5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清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渔溪镇村内管网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包括新建配水管网,总长53210米,管材采用PE管,管径为De32~De160。新建水表1349个、水表井6个、阀门井14个、排气阀门井1个、排泥阀门井1个、取水栓3个。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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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010129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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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