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坂仔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及附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坂仔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及附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坂仔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20]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云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坂仔镇和平村、宝南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概算总投资793.44万元,其中建安费用为663.3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输水管道总长约7465米,管材采用 PE 管,建设减压池、道路硬化等配套设施。预算审核价为6538133.8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坂仔镇自来水管网改造及附属设施工程全部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市政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房屋建筑专业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本工程属于中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即最高控制价为6538133.89元,发包价为6145845.8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