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平和县官峰水库工程平和县官峰水库导流洞应急工程及引水系统(桩号引A2+980~引A10+680)先行试验段监理公告
平和县官峰水库导流洞应急工程及引水系统(桩号引A2+980~引A10+680)先行试验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官峰水库导流洞应急工程及引水系统(桩号引A2+980~引A10+680)先行试验段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平和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行审投资[2022]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平和县;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12106.69万元;本次招标项目的建安费约8757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建设内容包括平和县官峰水库导流洞应急工程及引水系统(桩号引A2+980~引A10+680)先行试验段,其中
(1)导流洞应急工程导流洞长296米;
(2)引水系统先行试验段2# 施工支洞长471米,引水系统长7700米,开挖断面马蹄型,洞径2.8m,扩底宽2.6m。监理内容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5 最高控制价:2155300元;
2.6 质量标准:水利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7 工期要求:①导流洞应急工程工期:150日历天;②引水系统先行试验段工期:912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①导流洞应急工程工期:150日历天 ;②引水系统先行试验段工期:912日历天 。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从工程开工准备到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备案完毕全过程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其中施工工期①导流洞应急工程工期:150日历天;②引水系统先行试验段工期:912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具备已完成并经完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隧洞(单座)工程长度不小于5 公里的施工监理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