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铜钵埭沟)项目
补充通知( 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增加:④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针对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如出现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若有时),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进行补足赔偿。”。本项目招标文件内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均做相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