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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0-11 数据编号: 300562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宁安市渤海镇瀑布村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公告

宁安市渤海镇瀑布村污水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安市渤海镇瀑布村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宁发改审批【2021】26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宁安市渤海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黑龙江省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宁安市渤海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晟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为:SZ0304G221009001001,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安市渤海镇瀑布村污水综合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牡丹江市宁安市渤海镇瀑布村点。
2.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设备间25平方米、污水管网长度2276米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939,731.43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1日。施工总工期366日。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条形码、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如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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