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全过程管理项目公告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全过程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WH12GC2022QT8535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120220618号)
一、项目名称: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全过程管理项目
二、
招标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全过程咨询管理项目,本项目位于新芜经济开发区内,北航路与港城大道交口。项目占地面积约85亩,工程设计总规模为5.0万m3/d,分两期建设。本次为一期工程,土建规模5.0万m3/d,设备安装规模2.5万m3/d,预留二期设备基础,本工程采用“一级预处理+二级生化处理+三级深度处理+强化深度处理+污水消毒处理”工艺路线等。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结算内审等)、工程设计技术支持(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审核等)和工程监理。
2、项目招标控制价:34184.12万元(工程投资额)(本项目全过程管理费约700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4、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6、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7、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8、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9、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0、其他要求:
■无。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