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城关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关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监理) 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侯发改审批[2022]15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侯官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闽侯县甘蔗街道、荆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6060平方米(约39.09亩),项目总投资22738.55万元 。本次污水处理厂扩建新增处理建(构)筑物有:粗格栅及进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化池、二沉池、二次提升泵房及污泥泵房、鼓风机房及配电间、除臭装置(土建规模 5.0 万 m3/d,设备安装2.5 万 m3/d);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辅助生产用房等。本次另新建尾水排放管 1 根,管径 DN1000,管道长度 220m,建成后与现状 DN800管道并联运行排放尾水。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城关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EPC+F)项目设计范围内土建施工及安装;设备材料到货开箱验收及安装工程施工等(包括施工前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147056000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50%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1504269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48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