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喜德县洛哈镇洛哈村、尼波镇尼波村、两河口镇两河口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喜德县洛哈镇洛哈村、尼波镇尼波村、两河口镇两河口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喜德县洛哈镇洛哈村、尼波镇尼波村、两河口镇两河口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喜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喜发改经信函【2022】19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喜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无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喜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 建设地点: 喜德县洛哈镇洛哈村、尼波镇尼波村、两河口镇两河口村
2.3 项目规模: 洛哈镇洛哈村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为80m3/d的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尼波镇尼波村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为100m3/d的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两河口镇两河口村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为600m3d的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
2.4 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4月
2.5 项目总投资: 1842.33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842.33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2 个(0-10 市政公用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50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