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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8 数据编号: 3392492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贵州金沙县赤水河流域清池镇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赤水河流域清池镇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产业【202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沙县清池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沙县清池镇境内。
    2.2建设内容规模:
(1)点源污染治理工程:新建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新建清池镇污水处理厂1座(包含相应配套设施),处理规模3000m3/d。
(2)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城镇面源污染治理:花甲田水库整治、黑龙潭整治;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等。
(3)内源污染治理工程:清淤2250m3、河道护岸整治1.5Km。
    2.3项目投资:总投资为9369.00万元。
    2.4 计划工期:约7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6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有关的联络工作
(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相关CA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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