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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8 数据编号: 3393837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吉林长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长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 已由 长岭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2】90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岭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sys20230116fjsz02
2.2项目名称:长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
2.3招标范围:项目为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2ha,在厂区新建预处理间1座,建筑面积593.53㎡,综合车间1座,建筑面积722.59㎡,鼓风机房及变电所1座,建筑面积524.83㎡,综合楼1座,建筑面积1014.00㎡,门卫室1座,建筑面积27.34㎡,空气源热泵机房1座,建筑面积123.19㎡。厂区内部构筑物包括:配水井417.30m3,vfl组合池34541.25m3,污泥贮池25.60m3,蓄水池299.25m3。根据生产需求,购置工艺生产设备460台(套)。项目新建的d1000进水管线500m,dn800尾水管线500m等本项目设计全部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长岭镇西,106省道南侧;
2.5设计周期:20天(具体设计周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工程师证书;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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