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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9 数据编号: 339642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吉安泰和县食品工业小区目污水处理厂建设项EPC+O招标公告

   
泰和县食品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EPC+O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和县食品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O已由 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发改投资字[2021]29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泰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泰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泰和县食品工业小区。
2.2 建设规模:新建泰和县食品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0.3万m3/d,同时新建园区污水主管及尾水管网等配套设施。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2.4.1 设计招标范围:泰和县食品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和新建园区污水主管及尾水管网等配套设施设计;含测量、地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概算及施工过程中后续服务(含图审报告和后期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
2.4.2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工程,具体以招标人认可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含项目涉及的有关设备(非甲供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培训)等全过程服务。
2.4.3 运营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范围的运行值守、工程巡查、例行维护、机电设备养护维修、运营达到环保排放要求等),运营期限为 5 年。
2.4.4招标范围还包括: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最终完成并向招标人移交,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企业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相关专业(给排水或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中级及以上职称。
3.1.2 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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