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亿拓银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民丰县尼雅乡、尼雅镇管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民丰县尼雅乡、尼雅镇管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7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TYF-CG-JZXTP-2023-008
项目名称:民丰县尼雅乡、尼雅镇管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3234000
最高限价(元):3169598.87,64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民丰县尼雅乡、尼雅镇管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施工包段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17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对尼雅乡2个村(光明村、阿克墩村)、尼雅镇1个村(甫甫克村)共3个村供水管网进行配套改造(具体要求,详见竞谈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民丰县尼雅乡、尼雅镇管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监理包段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4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民丰县尼雅乡、尼雅镇管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含平行检测)(具体要求,详见竞谈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详见竞谈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施工的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疆外企业还需提供进疆备案册。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疆外企业应具有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具有1项类似规模业绩(业绩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工程所在地的县(市)级水利部门出具的项目已完工的证明文件)),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所供本项目管材、管件产品须是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能有效运行和相关制造(或生产)资格的企业所生产产品,产品为已被(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新华节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认证并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