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南部再生水河湖生态利用工程(一期)项目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银川市南部再生水河湖生态利用工程(一期)项目管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南街西150米天源财汇中心A座27楼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LJJ-NX2023-ZC-003
项目名称:银川市南部再生水河湖生态利用工程(一期)项目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银川市南部再生水河湖生态利用工程(一期)项目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LJJ-NX2023-ZC-003
项目名称:银川市南部再生水河湖生态利用工程(一期)项目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施工中标价的1.5%
最高限价:施工中标价的1.5%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建设全过程至项目移交结束保修期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 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宁建建发【2018】19号)备案单位或是承担过大型水利项目法人职责的单位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管理服务或工程项目管理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4日至2023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南街西150米天源财汇中心A座27楼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