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礼乐街道省级新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三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礼乐街道省级新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三期)已由江门市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江海发改〔2022〕52号、江海发改〔2023〕21号 批文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203-440704-04-01-217951,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礼乐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羽林春秋”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对礼睦路西侧新建3米宽人行道(向前段27公里、向东段0.9公里、丰盛段1.4 公里),修建挡土墙800 米,敷设排水管500米。(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719.30万元;
工期:40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一次性通过验收;
招标范围: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工作。
招标内容: 施工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4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
3.5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 招标文件的获取